广州招考 2023-04-10 19:39 发表于广东
雏鹰展翅,良驹奋蹄。2023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将于4月17日开考,市招考办温馨提示广大考生:
一、健康第yi,安全为要。请自觉做好自己健康第yi责任人,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防范。考前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诊治,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二、明晰规则,科学备考。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项,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备考指导,重视模拟考试,熟悉所选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了解考试注意事项。考前请保持规律生活作息,充足睡眠、合理膳食、均衡营养、适量运动,做好日常防护,掌握健康知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自我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充分准备,沉着应考。请确保携带准考证、雨具、衣物等考试必要物品,安全出行,依时报到。体育考试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点,无需携带身份证。进入考点后,请在学校带队老师的指导下,确认身体状况,充分热身,平稳心态;在引导员的指引下有序完成当天各项目的考试,切记须当场确认及打印个人原始成绩单,并凭单离场;如对个人成绩有疑义,须现场向监考员提出申诉;如临场出现伤病、身体不适等情况,请及时告知带队老师及监考员,考点将做出妥善安排。
四、遵章守纪,诚信赴考。请认真学习《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广州市中考体育考试考生守则》等有关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点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行为,将依据《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请考生切勿因小失大。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各位考生,你们的朝气是国家的希望,请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不负时代,不负华年。
附件:广州市中考体育考试考生守则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广州市中考体育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yi”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yi责任人,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考前7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异常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及时确认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二、考生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育考试,不得自带考试器材,不得佩戴首饰等物品,女生束发。考生需准备适量备用卫生防疫用品、遮阳帽伞、雨具、备用衣物、适量饮用水和食物,不宜空腹、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游泳考试时考生须穿着不透明的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进入考点。
三、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按时赴考点报到,经考点核验身份、体温检测正常、洗手消毒后才能参加考试。按要求在考前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后做好放松运动。
四、考生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考前或考试期间,如果考生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马上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医务人员研判能否继续考试,如果不能,应办理缓考或择考手续。
五、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安全、有序、认真完成各项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考点规定,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及影响他人考试,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六、人脸识别检录时,考生须确认自己照片、姓名和考生号;考试时,按监考员要求站道、列队。
七、中长跑采用站立式起跑,起跑信号为发令枪声。起跑信号发出后才能起跑,不得抢跑。跑程中不得踏入最左侧跑道线外,不得推、拉、阻挡他人跑步。跑完后应马上离开内侧三条跑道,并继续慢跑、走步或原地踏步,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出发前,考生须仔细检查计时芯片佩戴紧固。
八、100米游泳可自选水中或岸上的静态出发方式,水中出发方式的须手抓出发台下横杆(可单手),岸上出发方式的须立于出发台上,途中考生须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停顿、原地踩水、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游至终点离开泳池后及时做好保暖措施。
九、一分钟跳绳时,须四指穿过手柄防作弊扣带,不能握住绳芯,如果跳绳过长,请要求监考员更换。投掷类项目考试时,须持稳器材,防止意外掉落造成人身伤害。三大球项目须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及行进路线完成考试,其中足球项目成绩取球进门和考生过终点线的后一计时停表时间。
十、考生每次考完,须关注显示屏公示的成绩;若对项目成绩有疑义,须当场向仲裁审议处提出,由考点主考、裁判长和纪检员核实有关情况后做出处理。
十一、考生须在考点成绩查询打印处或考点出口处打印个人项目原始成绩单,凭已完成当天项目考试并确认无误的原始成绩单离开考点。考试完毕,带齐个人随身物品,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离开考试场地,到休息区学校领队处报到并集中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十二、严禁各类舞弊行为,不得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考生如发现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考点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也可通过面谈、电话或信函方式及时向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体育考试主管部门投诉。